关于驰信

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

深圳市驰信电子有限公司非常重视客户信息的保密,未经客户许可,不会将客户的任何信息透露给供应商及同行。 另外,客户名称不会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布,而会以客户编号代替。 内部员工入职时已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对市场部、发货部等涉及了解客户信息的岗位,承担客户信息泄露的法律责任。

一、驰信为客户信息保密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版权及与版权相关的状态信息、商业计划、公式、图纸、草图、技术资料、工艺流程、技术诀窍、生产过程、技术、理论、发明和财务信息 、甲方因合作提供的相关信息(如公司名称、员工身份、地理位置、采购项目及方向、样品及产品资料、市场业务咨询等) 甲方会谈内容相关信息 和乙方,以及其他根据其性质或向信息所有者披露的信息被视为或可以合理预期被视为机密的信息。

二、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

2.1 在公共领域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发布的任何信息;

2.2 接收方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的信息;

2.3 接收方独立开发的非基于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文件或数据;

2.4 接收方应在披露前按照法律要求将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尽力帮助防止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被公开。

三、双方责任

3.1 双方互为保密信息的披露方和接收方,均承担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

3.2 双方承诺,自披露方披露信息之日起,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

3.3 不将上述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4 不将保密信息透露给除为实施双方合作项目而确需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以外的任何人;

3.5 不得将含有对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以复制、复制或其他方式用于双方合作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

3.6 不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声明双方业务合作的进展和内容;

3.7 以不低于对方拥有的同类资料的保护程度对待对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低于对保密信息的合理保护程度。

供方不得因双方合作需要将需方提供给供方的样品用于参考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样品参数和信息。 预分类后,供方应将样品退还需方,不得私自截留、销毁。

发现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被非法使用或泄露的,接收方应当及时通知披露方,并配合披露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知识产权

披露方向接收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所涉及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均归披露方所有。 如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可以申请的,接收方不得向他人申请或提供。

您可以要求与我司签订保密协议,以书面形式说明您需要保密的信息,我们将全力配合您的保密需求。